沈医院发〔2024〕251号
关于印发《沈阳医学院防范学生
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沈阳医学院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业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医学院
2024年9月24日
沈阳医学院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关于全面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为:
组 长:分管安全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
组 员: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
二、明确责任体系
保卫处:负责统筹全校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及时传达教育部、省、市关于防范学生溺水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并纳入学生的安全教育课程中,督促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学生处:负责统筹安排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节假日及特殊天气安全提示等日常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附属卫生学校: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等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及家长,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安全信息“网格化”建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能够及时获知学生安全状态。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具体安全教育管理,在节假日、特殊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提示学生对自身安全负责、禁止野浴等危险行为,同时督促提醒家长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和未年人监护责任,切实打通学生安全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切实把防范学生溺水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推动防范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到基层一线,确保把工作要求传达到每名辅导员、班主任,坚决防止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定期依托以“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为主题的警示教育班会、知识竞赛、集体签名等活动形式,向学生讲清溺水危害、传授自救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2.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班级群、家长群等载体,播放防溺水相关的宣传、警示教育片,在校园宣传栏、班级文化墙等位置悬挂防溺水公益海报和条幅,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3.要将防范学生溺水作为放假前家长会、假期教师家访的重要内容,附属卫生学校在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签名回执,提醒家长切实做到教育到位、关爱到位、监护到位;每逢节假日、高温闷热和强降雨天气,各学院要不厌其烦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家长督促提醒工作,督促提醒家长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和未年人监护责任;要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及家长,确保全员知晓、不漏一人。
(三)防范校内溺水风险
加强对校内博学湖的安全管理,在湖边明显位置设立安全提示牌,加强对湖边的巡逻检查力度,坚决禁止在湖边钓鱼、嬉戏等危险行为;在强降雨天气及时在湖边设置警戒线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值守提示过往师生注意安全。
四、溺水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生在校内发生溺水事故
1.及时组织救援。当发现校内有学生溺水后,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组织救援,校医院医护人员到场参与救治,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溺水人员送医救治。
2.严格信息报送。学生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出现人员死亡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做好善后处置。成立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隐患排查;成立善后工作组安抚溺亡学生家长情绪,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二)学生在校外发生溺水事故
1.及时报送信息。学生部门在获知学生在校外发生溺亡事故消息后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2.做好善后处置。安抚溺亡学生家长情绪,配合家长做好善后事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沈阳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