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将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内的机动车应按位停放、车头向外,不得占道停放和堵塞消防通道;自行车应停放在停车架内,电动自行车也应有序按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各楼门口、人行道等位置;
2.机动车驾驶员应服从安保人员指挥,对于纠正违停行为的电话要及时接听并配合挪车,车内要留有电话号码方便联系;
3.对于违停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保卫处将进行集中管理,车辆所有者应到保卫处治安科接受批评教育、办理领取手续;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各类车辆,在批评教育无效后将依照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取消该车辆入校资格;
4.长期闲置的车辆应及时驶出校园停放,避免占用校内宝贵的交通设施资源;
5.保卫处已在校园内相关区域增设了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接下来将进一步科学规划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努力服务学校师生员工。
请各单位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给所辖教工和学生,积极配合、支持此项工作,共同为打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贡献力量,谢谢!
学校保卫处
2024年10月9日